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违法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基于企业资金拆借的行为,企业可以将暂时闲散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企业间的拆借行为呢?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违法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违法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违法,是要看是为了什么而签订合同的,如果是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且没有无效的情形,那么借贷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法律允许企业相互之间进行资金拆借,这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好方法。但要是问到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则要看此借贷合同是否符合《民法典》中的合同生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