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如何确定赔偿的方式为: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法定赔偿。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以上介绍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和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二、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在著作权审判中,共同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件非常常见,例如抄袭者和发表侵权作品的报刊社、出版社;侵权音像制品的出版社、光盘复制商;侵权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在判决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方式上个案做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一是几被告对全部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部分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另一部分被告对其中的部分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有的专家持不同意见);
三是有三个以上共同被告的,部分被告之间就部分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而另外部分被告就其他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对该问题尚需进一步总结经验,目前难以作出明确规定,但对于某些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虽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却对侵权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而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其他帮助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商标许可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明知或者应知被许可人实施侵权行为,并有义务也有能力予以制止,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总之,连带赔偿责任的认定使著作权赔偿问题更加复杂,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软件著作权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赔偿的具体内容是基于三个原则的。其侵权的认定以及赔偿方式和计算都有着相关的规定,我国法律中其实对于该部分的问题的认定还是不太成熟和完善的,具体遇到情况时候可以具体进行分析。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侵犯他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目前不管是在《民法典》当中还是在《著作权法》当中所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