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内容包括
一、专利权的内容包括
申请发明专利的,需要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它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呢?
1.确定主题:在我们进行技术类型专利申请的时候,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好专利的主题,比如产品的优势等等,都是可以成为主题进行撰写。
2.撰写权利要求书:在我们确定好专利主题之后,就可以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了,但是在我们进行技术类专利申请书撰写的时候,因为技术类专利申请时需要考虑到创造性,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所以在我们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时候,建议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1)首先,关注独立权利要求范围。简单的技术方案很难体现出高的创造性,因此,在撰写此类独立权利要求时,避免盲目追求过大的保护范围。 (2)其次,考虑中间层次。中间层次作为权利要求书中承上启下的部分,对于任何一个专利申请来说都很重要。 (3)再次,注意体现细节。在涉及发明点的部分,无论是连接结构或者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都应该尽量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中。 (4)最后,进行必要拓展。撰写的时候,应该基于发明点对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拓展。比如,对于结构简单的专利申请,可以启发发明人想出更多的改进点。
3.撰写说明书: 在背景技术方面,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专利申请,一般来说可能创造性不会很高,或者创造性容易在审查时被低估。为了丰富背景技术内容,可以考虑加入一些代理人检索到的现有技术。
二、专利权的内容有哪几项
1)技术信息:在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等专利文献中披露的与该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有关的信息,以及通过专利文献所附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文献间接提供的与发明创造相关的技术信息。
(2)法律信息:在权利要求书、专利公报及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文献中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权利有效性有关的信息。其中,权利要求书用于说明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是专利的核心法律信息,也是对专利实施法律保护的依据。其它法律信息包括:与专利的审查、复审、异议和无效等审批确权程序有关的信息;与专利权的授予、转让、许可、继承、变更、放弃、终止和恢复等法律状态有关的信息等。
(3)经济信息:在专利文献中存在着一些与国家、行业或企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反映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趋向和市场占有欲。例如,有关专利的申请国别范围和国际专利组织专利申请的指定国范围的信息;专利许可、专利权转让或受让等与技术贸易有关的信息等;与专利权质押、评估等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可以看作经济信息。竞争对手可以通过对专利经济信息的监视,获悉对方经济实力及研发能力,掌握对手的经营发展策略,以及可能的潜在市场等。
(4)著录信息:与专利文献中的著录项目有关的信息。例如,专利文献著录项目中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或设计人信息;专利的申请号、文献号和国别信息;专利的申请日、公开日和/或授权日信息;专利的优先权项和专利分类号信息;以及专利的发明名称和摘要等信息。著录项目源自图书情报学,用于概要性地表现文献的基本特征。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既反映专利的技术信息,又传达专利的法律信息和经济信息。
(5)战略信息:经过对上述四种信息进行检索、统计、分析、整合而产生的具有战略性特征的技术信息和/或经济信息。例如,通过对专利文献的基础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所给出的技术评估与预测报告和“专利图”等。
三、专利权包含的内容包括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改是专利法历经的第四次修改,也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们一起来回顾专利法四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历经四次修法不断与时俱进
2020年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
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完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新增诚实信用原则,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有关条款等。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包括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专利转化服务等。三是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增加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等。
2008年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
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主要修改内容:通过提高专利授权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加强专利权保护以及合理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利益关系,以期达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的立法目标。
2000年
专利法第二次修改
进一步适应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形势
主要修改内容:明确专利立法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宗旨;简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审和无效由法院终审;与国际条约相协调,明确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法律依据等。
1992年
专利法第一次修改
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主要修改内容:延长专利权的期限,将发明专利权期限从原来的15年改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从原来的5年加3年续展期改为10年;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改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增加专利复审的范围;扩大了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将食品、饮料、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列为保护范围;重新规定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增加对假冒专利产品或者方法的处罚等。
全面深化改革 立法保驾护航
专利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更加突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特别是此次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正是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以修法为契机,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不断完善的专利法必将带来强大动力,驱动着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梦想,破浪前行。
四、专利权包含的内容有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
一、解释:
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二、权利:
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五、专利权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技术方案、科技活动报告、研究成果报告、科技项目结题报告、科技论坛论文集等。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反映研究者对科学问题的探索和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