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专利权和发明权的区别
一、方法专利权和发明权的区别
发明不是著作权,因为两者之间有区别。发明权和著作权的区别如下:
两者的适用情况不同,著作权分软件的版权和作品(类如书、诗歌等),不分是否发表、登记都享有;但登记是最有效的法律证明。发明权是指专利权,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申请就不受保护;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在中国申请就只能在中国受保护,而著作权具有相对的国际保护,著作权在签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国家都受到保护。
二、方法专利权和发明的区别
没有工法和专利有什么区别吗,只有工法证书和专利证书有很大的区别,工法证书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表明该发明具有适用性的证书。
这意味着该发明不仅可以申请专利,而且可以使用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专利证书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表明该发明可以享受专利保护的权利。
三、方法专利的权利内容
一、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应当以专利申请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写出要求专利保护范围,并在一定条件下提出一项或几项独立的专利权项。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有从属权利要求。一份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中应当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包括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文本格式分以下两部分组成:
1.前序部分,说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中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密切的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说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技术特征。
上述两部分一起构成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至少有一项目立权利要求写在权利请求书第一页。
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文书,具有较强的法律规定性,在时间限制或格式上都有严格限制。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其主要作用是确定了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范围,也是判定他人是否侵权的依据。同时,从技术上说,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概述了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实质内容,所以,写作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要十分慎重,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技术上的要求。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一旦经审查批准后便具有法律效力。
二、择写专利申请权利请求书要注意的情况
1. 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要先写独立权利要求,再写从属权利要求。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2. 权利请求书上所使用技术术语要与专利申请说明书上所用的相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但不应有插图。在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所提交的权利请求书中要有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3. 权利请求书中的文字表达要严密、准确,语言要简洁、规范。不要使用不确定的词语和广告宣传性词语,应使用限定选词语。权利请求书中的文字要求打字或印刷。
发明专利在申请了专利权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后期涉及到一方需要对发明专利权利进行认定时,可以通过书写上述法律规定格式的权利要求书来明确规定,目的在于对自己所享受的权利进行认定。
四、方法专利权的内容
一种方法的专利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技术背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权利要求和说明书。
技术背景主要是对已有技术的介绍,发明内容是对发明的具体介绍,实施方式是对发明的具体实现方法的详细描述,权利要求是对专利权的请求,说明书则是对专利内容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在撰写时,需注意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全面准确,以及切实体现发明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同时,需要符合国家专利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确保专利能够顺利受理和获得授权。
五、简述方法发明专利人的权利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六、方法的专利
专利检索是专利申请第一步,而且关系能否申请的关键,因此专利检索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专利检索就是现有专利技术进行检索和分析,判断企业技术方案是否满足专利授权的“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只要企业技术方案满足这三性后,才建议去申请专利,否则申请专利也是白费功夫。但是对于一般建筑施工企业,缺乏这方面人才怎么办建议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辅助完成专利申请的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效果。(2)专利技术挖掘。专利技术挖掘即根据企业已有的技术方案,如何变为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最后面成功申请专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专利技术挖掘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用到较新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可以去检索,如果满足专利三性,建议申请发明专利。
②一些涉及建筑领域相关结构改进,建议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涉及到一些工程脚手架结构改变,建筑保温结构的改进等。
③通用检索分析竞争对手专利情况,针对竞争对手专利存在的不足,提出新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申请专利。总之专利技术挖掘,要善于总结工程经验,多思考,多观察。或者委托专业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协助进行专利挖掘。(3)也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底,最后面专业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交底书,撰写符合专利法的专利申请文件,递交给国家专利局,等专利审批流程。当然,在申请途中,如有问题,专利代理机构负责跟进,直到整个案件结束为止。
七、方法专利与产品专利
没有那么简单的,如果是别人的产品,而且上市一定时期了,这种情况申请专利,会不具备新颖性的,属于使用公开,不会被授予专利权;如果是你自己的产品,现在距离你初次公开你的产品6个月内,你还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你可以查看一下《审查指南》里新颖性的相关内容来进行确认,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新颖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
应当注意,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所谓保密状态,不仅包括受保密规定或协议约束的情形,还包括社会观念或者商业习惯上被认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即默契保密的情形。
然而,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规定、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公众能够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时间界限
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广义上说,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内容都属于现有技术,但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
公开方式
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均无地域限制。
出版物公开
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
符合上述含义的出版物可以是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业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产品样本、产品目录、广告宣传册等, 也可以是用电、光、磁、照相等方法制成的视听资料,例如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录像带、磁带、唱片、光盘等,还可以是以其他形式存在的资料,例如存在于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中的资料等。
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的限制。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
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
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的,不属于公开出版物。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审查员认为出版物的公开日期存在疑义的,可以要求该出
版物的提交人提出证明。
使用公开
由于使用而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导致技术方案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这种公开方式称为使用公开。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只要通过上述方式使有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就构成使用公开,而不取决于是否有公众得知。但是,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分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
如果使用公开的是一种产品,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够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属于使用公开。此外,使用公开还包括放置在展台上、橱窗内公众可以阅读的信息资料及直观资料,例如招贴画、图纸、照片、样本、样品等。
使用公开是以公众能够得知该产品或者方法之日为公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