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修订电商创作者添加商品行为规则
根据定义,添加商品指通过平台功能组件添加商品至短视频、直播间购物车及创作者商品橱窗,以进行商品推广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添加商品”意同“购物车挂车”。
电商创作者,在抖音电商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以短视频、直播形式进行商品推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定所称“电商创作者”意同“电商作者”、“达人”。
规则中对添加商品行为一般要求包括:
创作者添加商品时发布商品卖点、推荐语、标题等信息的,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含有虚假夸大、超范围描述、虚构商品来源背景、不实信息等虚假宣传用语;
(2)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
(3)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及存在其他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超范围使用“官方”、“授权”、“专卖”及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例如,来源于普通类型店铺的商品使用“官方”、“授权”描述用语;
(5)法律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其他信息内容。
电商创作者购物车添加商品时,商品推广状态应处于开启状态,不可因任何原因处于限制推广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移除、被限制推广。
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SKU等描述信息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管理规则的内容等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示规则非正式生效规则,正式生效规则待公示期满由平台另行发布。本规则预计09月21日发布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