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南进一步优化建筑资质办理,申报更简化
近年来,各地住建局按照国家、省以及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住建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质量。这不,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再进一步对建筑资质办理优化。关于政策详情如何,接下来,小编一起来为大家详细解说。
从《通知》中,我们可以主要提出支持施工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支持设计企业申请施工资质等几项措施,支持建筑企业加快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具体如下:
1、支持施工企业申请设计资质
当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办理程序按照工程设计的相同申报渠道向住房城乡部申请,对依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来对企业进行考察,而像办理设计资质时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
举个例子,像企业在申请建筑资质办理后,如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可以申请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而像取得电力工程总包资质,就可以直接申请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2、支持设计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
对于已经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达不到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却达到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设计公司申请建筑资质办理时,也是讲按照资质标准来进行审查,已办结完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用作施工业绩申报。
也就是说,当设计单位具有综合资质后,就可以直接申请建筑工程、公里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相关类别的总承包资质。
事实上,此举能有效推动建筑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还能在内部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管理与组织制度,让企业具有设计前准备、设计、施工、保修期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揽工程项目,紧抓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
除此以外,《通知》还指出了海南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时,若资质转让企业注册地为省外的话,需要由原资质审批管理部门通知海南住建厅后,方可进行审批办理。若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建筑资质办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