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意见稿已发布,以下内容发生变动!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为了贯彻建筑资质改革要求,住建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三部规章进行了修改,征求意见稿中的改动的容较多,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改革后的勘探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修改内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此次通知并非正式文件,仅供大家参考。
一、资质等级和分类
1.勘察资质分为勘察综合资质、勘察专业资质,勘察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和乙级。
2.设计资质分为设计综合资质、设计行业资质、设计专业资质和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和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设计行业资质、设计专业资质设甲级和乙级。
二、资质申请和审批
1.企业申请勘察综合资质、设计综合资质与水利、公路、民航、铁路等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甲级资质,需由住建部许可。
2.企业申请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与水利、公路、民航、铁路等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乙级资质,需由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许可。
3.企业申请勘察专业乙级资质、除第九条规定外的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和专业乙级资质,需由企业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住建主管部门许可。
三、动态核查
企业取得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住建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接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企业应在整改期满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重新核定资质的申请。
四、补办资质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无需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五、资质变更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不改变资质证书有效期。
以上便是勘探设计资质改革文件的全部内容。资质改革政策发布频率快、变化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最新政策内容,可以向小编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