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行销戒律的 品牌行销
如果把以顾客为核心的行销观念,依年代做一演进可以发现:20世纪50年代强调的是品质管理(quality control);70年代强调的是品质保证(quality assurance);80年代强调的是全面品质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80-90年代间则有全面品质服务(total quality service)提出;90年代起,顾客满意的经营管理理念(customer satisfaction management)就慢慢浮到台面上来了。
简而言之,上世纪50-70年代是“理性消费”的年代,消费者重视的是数量、价格,利用的感官是味觉与触觉,评估准则是产品(严格来说,只能称为货品/货物)的数量多寡和产品的生产技术。70-80年代则为“理性消费+感性消费”的年代,消费者追求品质、性能,利用的感官是嗅觉与听觉;相较之下,评估准则是产品的好坏,也就是产品品质的知觉与认同。80-90年代的特色是现代主义的“感性消费”时代,奥格威(David Ogilvy)最常说的就是“商品愈趋向同质化,消费者购买时所愿意付出的理性成分愈少”,品牌的魅力逐渐受到重视,消费者追求品牌形象,逐渐以视觉为主要的感官来知觉商品,品牌的评估准则在于品牌偏好与品牌象征。 90年以后则可称为后现代主义的“感动消费”年代,也就是“品牌与顾客互动”的时代,消费者更加重视品牌所能带给他们的满足感与喜悦感,品牌必须设法与顾客之间建立“罗曼史”(Romance),消费者开始以心灵感官的满足来知觉品牌,顾客满意(CS)成为这个年代的评估准则。
而根据经济理论,企业要想发展有三种优势:成本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生产同样多的产品你的成本更低,或生产同类的产品你的更有个性,或者你是品牌企业。但前两种优势皆可以复制,而唯独品牌优势不能复制模仿,品牌的塑造是最费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