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的分类
按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一般经销,亦称定销。在这种方式下,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这种经销商与国外供货商之间的关系同一般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并无本质区别,所不同的只是确立了相对长期和稳固的购销关系。
另一种是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亦称包销(exclusive sales),是指经销商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指对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利。经销也是售定,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又与通常的单边逐笔售定不同,当事人双方除签有买卖合同外,还须事先签有经销协议,确定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包销方式下,只有包销商承担从供货商那里购进指定商品的义务,供货商才授予其独家经营的权利。从法律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 (principal to principal)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也由经销商自己承担。购买商品的当地客户与供货商:艺间不存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