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纯度的提出
在公共产品特征、分类、供给研究的基础上,很多学者根据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建立了产品谱系的思想,根据产品符合某些特征的程度来表示产品的公共性的强弱,把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视为谱系上的两个极端。布坎南、阿特金森与斯蒂格利茨、巴泽尔等的分析较有代表性,这是公共产品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为公共产品纯度概念的提出提供了极大的理论启示。国内学者对公共产品的研究起步较晚,并大多是在西方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实际问题的探讨。但是国内学者却借助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提出了公共产品的纯度问题。陈国庆,王叙果(2007)在《公共产品纯度:公共产品市场建设的理论基础》一文中提出,公共产品纯度一直隐含在公共产品分类研究之中,有三个重要发现:(1)公共产品纯度是公共产品分类有效的依据,公共产品分类表面上依据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实质上依据公共产品纯度;(2)公共产品纯度不仅取决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还取决于技术上的可分割性、传统的收益性和制度约束性;且制度约束性是一票否决;(3)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的均衡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马嗦,尚娟(2012)在《交通建设“两个路网体系”的经济学解释一——基于公共产品纯度理论》一文中以公路为例,从产品维度和时间维度的角度提出了公路这种公共产品公共性的大小,即公共产品的纯度,并分析了不同纯度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