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中的泛娱乐化现象及解决方案
泛娱乐化:电视综艺节目的窘境表征
美国著名生态批评家尼尔`波兹曼认为,人们的媒介行为由电视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电视作为一种视觉媒体,它向人们提供动感、斑斓绚丽的画面,“正是电视本身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必须舍弃‘思想’,来迎合人们对视觉快感的需求,来适应娱乐业的发展。”在人们追逐娱乐享受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和自我约束,娱乐逐步泛化。泛娱乐化指“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笑料、噱头,恶搞、戏说泛滥,连新闻、社教类节目也掺杂娱乐元素,甚至用打情骂俏、大话性感、卖弄色相的情节和画面来取悦观众。”
首先,“同质化”削平了电视的深度意义。电视节目同质化主要是指目前电视媒体存在的“以大致相同的节目制作手段、制作流程、节目类型,传递大致相同的各类信息的现象。”相似的节目样态加剧了电视媒体的“同质化”进程,表征了电视娱乐文化“泛化”“异化”的生态转向。一档节目火爆之后,东施效颦者众多,但缺乏文化内涵和创新意识,往往一哄而起后却昙花一现。模仿与拼贴让电视节目创新力匮乏,文化内涵与价值意义备受拷问。
其次,“商业性”挑战电视的娱乐边界。鲍德里亚认为,我们已经深入一个被消费包裹的世界。电视荧屏上充斥着浓郁的商业气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电视节目的赛事流程存在诸多争议,特别是短信投票机制。短信投票作为除广告外电视台商业利益追逐的另一个手段,其目的无可厚非,但是此类节目中短信收费标准严重畸形。关于短信幕后操纵的消息不绝于耳,透明度不够使得短信黑幕的存在严重伤害了此类节目的公信力。
再次,“虚假性”欺骗电视受众的情感。真人秀给人们提供窥视的快感,它仿佛为人们建构起来一架专门的“窥视机器”,通过电视的推波助澜,每个人心灵深处隐藏的窥私欲望会发展为一种万众共同参与的娱乐消费形式,个人的私生活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钱景”的消费资源。
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应对策略
1、加强节目监管力度
电视节目要走出泛娱乐化的怪圈,需要监管部门从政策上进行调控与管理,为电视节目营造健康有序的传播氛围。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限娱令”,对娱乐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数量、节目质量等进行了规定,如若违反规定则勒令停播。“限娱令”给文化类、财经类、公益类节目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当然,电视台自身的监管也是解决“泛娱乐化”问题的有效良药。
2011年中央电视台节目评价体系进行了重新调整,标志着收视率末尾淘汰制的终结。新的评估体系将引导力(节目导向、价值观)、影响力(公信力、满意度)、传播力(收视目标完成度、收视规模、忠诚度、成长趋势)以及专业性等作为评价指标,体现了电视媒体在新时期需要秉承人文情怀与社会责任。北京电视台也对节目评估体系进行了调整,更看重节目的“社会责任、品牌价值、文化品质和专业品质”。浙江电视台从五个综合方面来评估电视节目,包括新闻公信力、人文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平台覆盖率和收视率。
2、培植文化内涵
当前,电视节目的异化生产与其文化内涵缺失有很大关系。缺失文化内涵,电视节目的生命力就必然消退。因此,需要不断加强电视节目的文化创新与主流价值观的表达。“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不仅关乎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道德的基本取向,而且关乎主流社会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正在发展的中国,尤其需要进取的、健康的、高尚的主流价值观来引领全民族的精神境界,不断提升民族和国家的力量。这种主流价值观归结起来就是,向真,向善,向美。”比如,央视的春晚,每年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这个主题都是和当年的国家大事或者主流话语表达有关,某种程度上契合了春晚“家国同构”的叙事表达。
在电视创造过程中,电视媒体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传播。传统文化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与社会共识,因此有必要进行强化。“我国电视节目制作者应多挖掘中国的传统资源和民间资源,充分研究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和接受心理,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先进的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