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官商并非今日才出现,自古以来,中外皆有。历史上的官商,尽管形形色色,但都有一些共同之处:其一,从产生的根源和基础上看,都是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利相结合,这可称之为历史上的“政企不分”;其二,从表现形式上看,都是为官者经商,为官是前提,经商是附产物;其三,从社会后果上看,很少有不腐朽的,官与商结合,官不会清,商不会洁,这也是一个普遍规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按理说,官商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但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在体制上为当今中国的官商莫定了潜在的基础。如前所述,从历史上看,官商的根源和基础是政治权力同经济牌利相结合,而传统的社会主义在体制上的特征正是政治与经济的高度集中和统一。政治同经济高度集中和统一的一个结果就是政企不分,后者就构成了当今中国官商的潜在基拙。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下,不仅存在官商产生的潜在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普遍存在形式上的“官商卜形式意义上的_“官商’夕并非真正的官商,是指在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下,由于政企合一,许多官都成为了“商”,几乎所有的商都成了“官”。官是“商”,主要是指政府要管具体的经济活动,许多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官员要花相当大的精力从事经济活动升一二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活动。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些官都是“商”。商是“官”,是指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高度集中统一,所有从事企业活动的厂长、经理等管理人员都带有官气与政府官员一样统一视为国家干部,按同一方法进行管理。例如,我国的各类企业从大到小都按政府的行政级别进行等级划分,特大型企业定邵级、付部级,大型企业定司、局、厅级,中型企业定处级.小型企业定科级,等等。由此可见,所有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成了国家干邵,都是在做“官”,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商都是“官”。
在传统的体制下,既然有形式意义上的“官商”,为何当时不存在现在人们所议论的官商问题了我认为,其原因是,在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一已我们搞的主要是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并未真乓搞商品经济。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商品物资的调拨、购销和价格都是集中管理的‘政府邵门和企业都没有多少独立的权利,日此,那时钓生产茄经营活动并非真乎的买卖活动,介商”并非真正的商。正是这种情况,人们自然不会把当时的官是“商”和商是“官”与历史上的官商和现代意叉的官商联系起来。对传统体制下形式意义上的“官商”现象,可以称之力有官商产生的潜在基础,无官商产生的现实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