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利润的获得方式
商人只能从他所售商品的价格中获得商业利润。撇开地租不说,他出售商品所赚得的利润,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的出售价格的差额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 K+b以后的余额。这里的问题仍在于,相应于平均利润率的完成形式,生产价格也必须按它的完成形式来计算。如果仅仅从生产资本着眼,生产价格就抽象地=成本价格 K+预付资本×按生产资本计算的平均利润率。例如,一年间预付的总生产资本 c+v=720+180=900,m′=100%,则商品价值c+v+m=720+180+180=1080,平均利润率为180/900=20%。这样,产业资本的出售价格=900+900×20%=1080,正好等于商品的价值总和,也就是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
这个价格同时就是商人的购买价格,其结果必然导致商人的出售价格高于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好象来自商品价值以上的加价,显然这是违背价值规律的。实际上,生产价格应该是商人的出售价格,商人的购买价格或产业资本的出售价格应该小于生产价格。但这应该是按完成形式的利润率所计算的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纯粹流通费用。在上例中,如果还有商业资本150,其中B=100,K+b=50,完成形式的平均利润率为(180-50)÷ (900+150)=12.38%,则产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即商人的购买价格)=900+900×12.38%=1011.43。商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1011.43+150×12.38%+50=1080。这样,商人还是按价值出售商品,在其商品的出售价格1080和购买价格1011.43的差额 150×12.38%+50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50,余下的150×12.38%=18.57,便构成商业利润。以上的计算似乎会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由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的形成,它会降低平均利润率。其实,如果没有独立化的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将有更大的部分作为流通资本发生作用。随着商业资本同产业资本的划分,会同时出现流通费用的集中使用和节约,加速产业资本的周转,从而提高平均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