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区位论的原则
商业经济区的划分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以城市为中心的原则。进行商品生产,交换与流通是一切城市最基本的职能,各级城市是一定区域内的商品生产基地,交通枢纽,贸易中心和物资集散地,所以,组织区域商品流通和实现商品交换是各级城市的共同职能,城市是一定区域内商品流通网络的核心,城市的规模越大,吸引力一般来说也越强,吸引范围也越大。
2.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整体功能优化的商业经济区,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而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有一个按商品自然流向而形成的交通运输网络系统,且有可测可调可控的商流、物流、人流的运行机制和能为区域产、供、销提供最佳服务的财政、金融和信息体制,从而使区域内商品经济各要素的相互取合,组合分类,区位布局,集聚规模形成最佳结构的整体。3.耗散结构有序性的原则。一个商业区是一个有序的耗散结构,是一个处于非平衡状态的开放商业经济系统,它通过各种层次的实际交换和对外贸易,不断进行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传输和交换,形成一个时间的,空间的,功能上有序的区域商业经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