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总供给的内容
社会总供给包括两个部分:
1、由国内生产活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等行业提供的产品,也包括由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银行保险、商业服务业等行业提供的服务,即国内生产总值。
2、由国外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即商品和劳务输入。其计算公式为:
社会总供给=本期国内生产总值+本期进口-本期不可分配部分
本期不可分配部分,是指国内生产总值中当年不能进行分配的部分,如人工培育正在生长过程中的牲畜、树木、由于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等。
由于各时期的供求状况相互影响,在测算社会总供给时,应考虑各时期之间的衔接。其计算公式又可表示为:
社会总供给=本期形成的社会总供给+期初供给结余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