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意识的内容
自古以来,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无外乎忍耐、对抗和协商。在当下中国,很多人倾向于用对抗冲突的方式表达诉求和解决矛盾。虽然社会领域的协商已经积累了多年经验,但依然没有形成体系化的规范。目前鲜有法律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程序或方式,可操作性不强。现实中不少协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甚至流于形式,经常陷入“想协商就协商,没意愿就不协商”、“有时间多协商,没时间就少协商”的困境。从社会文化视角看,人文主义者将个人看作参与社会事务并与之互动的积极主体。维果茨基(Vygotsky)认为,社会互动所带来的发展潜力要远远大于个人独立行动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