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我国税收环境的建议
(一)完善体制环境
1、转换政府职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与之直接相关的上层建筑即政治结构和组织、哲学理论的创新,需要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为此,政府职能首先要走出两个误区,即“政府无所作为论”和“政府多多管理论”。其次要对政府职能进行定位,即政府主要为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公共政策;调节和引导经济发展,如提供公共产品、发展规模经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克服社会公害、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造就高素质的职业化公务员队伍;塑造简明有效的政府组织;建立完善、有效、法制化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企业发育成为市场主体;构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保证市场的公开、公平和有序;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公正,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通过政府职能、政府干预方式的转变,一方面为依法纳税、公平纳税、减少和消除对执行税法的行政障碍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净化税收政策环境,减少政策梗阻,保证税收调控的顺利实现。
2、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条件。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减震阀”,对于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安定、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才的合理流动,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需要个人、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相关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社会保障建设;另一方面需要硬化税收法规,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开征社会保障税,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对贫困地区给予更多的帮助,保障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
(二)完善法制环境
有效的税收处处体现法制,税法是否完善及人们是否受约束于法制,是税收顺利实现其功能的保障。强化税收法制,还必须有一套保障机制,增加税收刚性,体现强制征收,使偷税抗税行为有人起诉,干扰执法有权拘捕,违犯法律及时审判。
1、创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经济体制转轨引起了经济基础的重大变化,同时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做出相应的变革。要通过健全的税法和保障实施的法律使税收顺利征收,减少地方干预。建立专门的税务公、检、法机构,凡是影响纳税行为的都应以相应的法律来配合制约,以形成良好的纳税秩序。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法深入人心。宣传形式可以多样化,宣传内容应突出什么是税收,为什么要依法纳税,纳税人的权利的义务有哪些等,并对重大偷抗税案件予以曝光,使纳税人树立起“依法纳税是做人的基本品德,偷税逃税是违法犯罪”这样一种观念。
3、实行办税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于营造税收法制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可考虑由税务机关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培训辅导,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办税证,持有办税证者方准予上岗。
4、培养一支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税务干部队伍。强化“一切权务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是依法办事,为纳税人服务的职责”的公仆意识,坚持实行“三公开”办税制度,即稽查公开、办案公开、处罚公开。同时,提高广大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5、在当前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下,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处罚力度是营造良好税收法制环境的重要手段。对那些偷逃税数额较大、屡查屡犯的纳税人,坚决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合理严明地处理,该罚则罚,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可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打击偷、骗、抗、欠税的震慑力,杜绝偷、骗、抗、欠税行为的蔓延。
6、建立牢固的协税护税网络。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税法的刚性。
7、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在税务机关内部,应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制约机制、违法责任,加强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同时,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外部监督,保证公正执法,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三)完善道德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社会不能忽视道德调节,因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交易活动只占一部分,那些属于交易领域中的公益活动、学术活动等市场调节不起作用,政府调节只规定大的框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又要重视政府调节的宏观调控作用,也不决能忽视第三种调节即道德调节的作用。当前我们之所以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税制不完善、征管不到位、执法刚性不足、税务人员素质不高、税法宣传不深入等方面的原因,但归根到底是人们对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一思想观念尚未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守法的意识未能体现在经济活动法中所造成的。为此,整个社会包括纳税人、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政府部门及每一个公民法制观念都需要有个根本转变过程。
1、需要有高素质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税收是征纳双方密切配合的结果,其中代表国家执法的税务人员和代表企业缴税的办税人员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双方都应有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具有克己奉公的职业道德、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品质、精湛的业务技能。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和企业佃税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税务机关本身也要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严格执法,提高水平,广泛宣传,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服务。
2、营造一个依法纳税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明环境。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可以遵循“法制为主,宣传为辅”的原则来实现全民纳税意识的增强。社会舆论是人们言论、行为的导向,通过各种舆论手段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收可耻”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遵从税法的纳税人的地位,对税收违法行为产生重重压力,从道德、情操、声誉等非法制方面加大依法纳税的驱动力量,逐渐形成人人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完善经济环境
当前,在经济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化为结构性矛盾、由供给制约转变为需求制约的大环境下,发展速度将让位于发展质量,数量扩张将让位于结构优化,一般生产能力膨胀将让位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换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需要的速度是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速度,是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这是我们完善经济大环境的指导思想。任何落实的生产手段、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及低效率运行、经济的萎缩都将直接影响税源,并进而恶化税收环境。
1、坚持克服那种为增长而增长的盲目行为,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布点过多过散过滥的问题,又要杜绝为了速度指标弄虚作假的行为。在保证经济效益提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必要调整的基础上追求经济质量的提高。我们需要的是效益第一,结构第二,速度第三。
2、结构调整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长久动力。过去短缺经济背景中形成的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战略在目前都需要适应变化了的环境、条件而作出重大调整。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升产业档次,鼓励和扶持高技术产业,压缩夕阳产业的总体规模,促进资源向高科技产业流动。抓紧落实已确定的重要行业的调整,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只有通过产品及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收入分配调整,新增长点的培育,使市场本身的增长动力增强,经济才会获得较高的自然增长率。
3、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据测定,我国企业能源和原材料占生产成本七成,若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带来节约成本100亿的惊人效益。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节能降耗对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要下决心制止重复建筑,坚持关掉那些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厂;真正把技术改造的重点转到质量、品种、效益上来。要积极扶持技术含量高、出口创汇多和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