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的构成内容
成本的构成内容要服从管理的需要,并且随着管理的发展而发展。国家规定成本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
①原料、材料、燃料等费用,表现商品生产中已耗费的劳动对象的价值;
②折旧费用,表现商品生产中已耗费的劳动对象的价值;
③工资,表现生产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促使企业厉行节约,减少损失,加强企业的经济责任,对于一些不形成产品价值的损失性支出(如工业企业里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等),也列入产品成本之中。此外,对某些应从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中进行分配的部分(如财产的保险费用等)也列入产品成本。这说明产品成本的实际内容,一方面要求反映成本的客观经济实质,另一方面又要按照国家的分配方针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把某些不属于C+V的内容列入成本,而把某些属于活劳动耗费性质的费用列为营业外支出或从留利中开支。
成本作为资本耗费,发生于生产过程,而补偿价值的生产成果的分配,属于分配领域的范畴;作为商品的所有者的经营者为首,常常会对分配领域的一些支出,列作生产成本,导致实际补偿价值和已经消耗的C+V+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