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确定的货币体系和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
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货币种类:通货一般包括本位币与辅币。本位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是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即主币。辅币则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主要用于辅助本位币完成小额零星交易以及找零使用。辅币是一种不足值货币。
2.货币材料:确定货币材料就是规定用何种商品充当本位币的材料。
虽然是由国家通过法律机制确定的,但是这种选择受客观经济需要的制约。
3.货币单位: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与确定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
4.货币发行与流通
(1)在金属商品货币制度下(2)在信用货币流通阶段
5.货币支付能力(1)无限法偿(2)有限法偿
6.金准备:又称黄金储备,指国家所拥有的金块和金币的总额。
货币制度的演变
某种或某几种商品一旦被规定为币材,即称该货币制度为这种或这几种商品的本位制。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各国先后曾采用过以下几种货币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信用本位制。
两种市场价格不同而法定价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市场价格偏高的货币(良币)就会被市场价格偏低的货币(劣币)所排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良币退出流通进入贮藏,而劣币充斥市场,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又称为“格雷欣法则”。
我国的人民币制度
1、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它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以元为货币单位,主币有7种,元以下有十进位的辅币(纸制或铸币)6种。
2、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通货,禁止经营外汇流通。
3、人民币的发行高度统一,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的发行保证是国家拥有的商品物质,黄金储备、外汇储备主要是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
4、香港回归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港币(HKD)仍是流通货币。澳门回归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澳门币(Macao Pataca)仍是流通货币。另外,台湾地区流通使用的新台币也不能忽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境内存在着四种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