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家族信托的意义
大多数的家族信托都是私益性质,家族后代可根据委托人设下的分配法则获取信托股权收益,保障自己的生活。特别是中国高净值财富投资者(HNWIs)非常在意家财是否由自己的血亲后代所继承,设立信托可保证无论委托人或其配偶再婚多少次,家族财产受益人都只能是其子女或其他指定受益人。
除去信托广为人知的“财产安全隔离功能”,运用信托方式避税节税越来越受到富豪阶层的青睐。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能够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避免遗产税和隔代转移税。
有计算显示,由于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假设遗产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高达73%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托管的金融机构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是信托资产的1%)。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
对于HNWIs来说,设立家族信托是最有效的保证财富“合意传承”的方式,而对于有家族企业的人士来说,如何实现高效、平稳的家族股权转移和管理,尽量避免无谓的股权结构变动,防止股权传承导致不合格股东进入企业则显得更为关键和迫切。
在美国,委托人常常在信托契约或意愿书中设立家族财产不可分割和转让或信托不可撤销的条款,很多家族企业都由家族信托经营管理或由其持有股权。可见,家族信托也有紧锁企业股权的功能。
以家族信托方式控制企业,既保证了家族成员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的稳定,又能引入对企业发展有巨大帮助的外部经理人管理企业事务,实现家族事业的基业常青。不少香港家族如长江实业的李嘉诚家族、恒基的李兆基家族、新鸿基地产的郭氏家族等,都使用家族信托来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