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认定企业,高新认定企业
高新技术认定企业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高新技术认定企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企业可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高新技术认定企业申请材料。
3.企业应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已报备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上查询。
4.企业按《工作指引》第三点第三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 企业必须在申报截止前10日内,在“高企工作网”上完成申请材料填写和打印,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至少一份材料专项审计为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四份上报所在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络数据。
企业应利用15M的网络附件,重点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创新性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证明文件。
6.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后汇总,于5月31日、7月31日前将认定申报汇总清单(见附件2)加盖市科技局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另需填写《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上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