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行为将会将要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专利流氓”行为将会将要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专利流氓对于很多企业都不是很陌生,还有不少企业被这一行为祸害过。其中不乏有一些大公司,比如说华为、苹果、中兴、黑莓等等。作为全世界最臭名昭著的流氓公司无限星球,虽然本身并没有实际的产品,但是名下却有众多的专利。在17年的时候还起诉华为公司,表示华为公司侵犯了其5项专利,并且法院与华为公司还无可奈何。在18年的时候法院作出了宣判华为侵犯美国企业无限星球的LTE技术专利的罪名成立,需要赔偿对方105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7170万元)。专利流氓称专利蟑螂、专利鲨鱼,是指那些没有或几乎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主要的运营模式是首先积累众多的专利,积累专利有许多种方式,比如说募集专家、学者研发,也有可能是购买专利。不过募集专家、学者研发这些都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而购买专利是一次性完成,所以专利的来源主要靠的是购买别人的专利来起诉对方侵权。这类公司的专利布局非常的广泛,涉及众多的领域。当发现有人使用关于他们拥有的专利技术相似或者相关的技术之后,变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其联系,希望能够与对方进行谈判,但是如果谈判失败,那么会将这些被侵权的公司拖入到侵权案件之中。专利侵权案件往往都是比较长久之战,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维持。很多公司因为不想花费时间去处理,往往都会选择妥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认为:专利流氓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及的罪名包括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但概括“专利流氓”行为的基本特征,其与我国刑法中敲诈勒索罪具有高度契合性,结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论证“专利流氓”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专利流氓行为虽然说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结论,但是我们不应该只看表面的现象。专利流氓公司手中的专利权是没有实质价值,或者与被害人所使用的专利技术无必然关系,即其无实体权利。他们所使用的专利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侵占他人的财产,这样的行为是属于非法滥用诉讼的权利。而且在这类的诉讼请求当中,诉讼方往往都会索赔巨大,索赔的金额是随意确定。被专利流氓公司盯上,不乏会被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等行为。虽然看是专利流氓公司所使用的权利是合法的,但是他们所使用的手段向有关部门递交举报信、向投资人寄送告知信甚至直接向被害人寄送恐吓信等手段不是解决专利纠纷的正当手段,主要是在这些公司敏感时期相要挟。另一方面,“专利流氓”所进行的诉讼是实体之诉还是程序之诉,换句话说,是以诉讼手段积极维权,还是仅仅作为一种谈判的砝码,将被害人拖入诉讼,利用诉讼给被害人造成的不利实施敲诈,诉讼仅仅是其要挟的手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