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朱信勇,沛县凯致商贸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0年9月14日,上海海关网站发布洋山海关关于沛县凯致商贸有限公司出口侵犯“NIKE及钩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知字〔2020〕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洋山关知字〔2020〕0008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沛县凯致商贸有限公司
海关注册编码:32039609F2
法定代表人:韩汉标
住址/地址: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科技创业园)
当事人委托义乌市尚可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意大利一批凉鞋,报关单号292120200000196642。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夹带有标有“NIKE及钩图形”商标的运动鞋240双,上述货物价值合计676.06美元。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NIKE及钩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运动鞋上使用的“NIKE及钩图形”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NIKE及钩图形”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NIKE及钩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