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部分KTV未缴音乐版权还是有熊刑责

ylw企业咨询
ylw企业咨询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10 浏览

克拉玛依市前3年共有4个KTV地方缴纳了音乐产品版权的使用费,新疆所有音乐版权的KTV用户必须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就要求各地在7月1日前缴纳2007-2008两年的费用,版权缴费标准10元/包房/天,您将享受5元/包房/天、一年仅300天的优惠政策,如果您在2010年1月31日前付清2007-2009年音乐产品使用费,KTV1月31日前缴纳费用的经营场所可以享受优惠,记者从克拉玛依市文化局了解到

发布于 2023-01-07 13:47

免责声明:

本文由 ylw企业咨询 原创或收集发布于 火鲤鱼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可联系本站删除。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