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原理的应用
许诺原理要求计划的许诺不能太多,因为许诺(任务)越多,则计划时期就越长,时间越长,相应的计划工作和作为计划工作的预测就越费力,耗资也越大。再则计划期限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就越大,从而影响计划工作的准确性,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是不合算的。因此,在计划工作中选择合理的期限还应加强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之间的协调,即长计划短安排,如果短计划实现了,那么长期计划的实现就较顺利。
当短期计划也有风险,那么合理的计划期限如何确定呢?
关于合理的计划期限的确定问题体现在“许诺原理”上,即合理计划工作要确定一个未来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长短取决于实现决策中所许诺的任务所必须的时间。例如,由于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原材料大幅度涨价,某企业为了保证实现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利润目标,需要补充制定一个增加销售收入的计划,那么这个计划的期限至少要多长时间呢?这个计划至少要在一年中的什么时间以前制定并实施才能确保实现呢?根据许诺原理,该计划期限主要取决于从增加订货到实现销售收入的最短周期。对于该企业来说,从接受订单、签订合同到完成工程图设计,一般要两个月的时间。尽快生产准备、投产、到出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也为两个月。商品通过铁路发运,整个发运过程的延续时间均为半个月左右,也就是说,计划工作的开始时间至少要在六月底以前。这也是为什么该企业每年要在六月底以前审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原因。这项工作已成为一项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