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法则的应用
统计学中有个大数规则,但研究发现,人们往往信奉“小数规则”,即不管样本容量多小,人们总认为它能反映总体。比如前五次抛出的硬币都是正面时,大多数人就会认为第六次抛出的硬币更可能是反面,因为人们认为“正正正正正反”比“正正正正正正”更具有一般性。一些投资者老抱着一些深度套牢的股票不放,就是自认为已经两年没涨了,现在该轮到它了吧。投资者的这种股价会“自我矫正”的错误观念,无疑是“把牢底坐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与自我矫正观念相反的是,投资者还很容易忽略事件会有向平均数回归的倾向。比如,两只都缺乏题材的股票A和B,A股票持续上涨,B则按兵不动,此时有些投资者往往会认为A会继续上涨,于是跟进,结果却往往吃了大亏。投资者在挑选分析师时也同样存在非回归现象。
比如有两位股评家A和B,股评家A可能连续两次预测准确,而B两次都预测错误,这时投资者往往就会认为A比B要好,于是往往听从A的意见。事实上,也许B要比A好,只不过是B这两次太不走运罢了。
要恰当利用代表性启发法,投资者应做到:
(1)无论何时,都要关注基准概率;
(2)切记概率不存在自我矫正行为。股票价格一直下跌并不意味着将来更可能上涨,一直上涨的股票也并不意味着将来更可能下跌;
(3)不要被过度详细的细节所迷惑。你对某公司掌握的信息越是充分,越应该谨防决策失误;
(4)不要误解向平均数回归的现象。股票价格的波动是正常现象,不应将此与一些偶然事件联系在一起;
(5)仔细考察经验关系,注意自己在推理过程中存在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