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解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公司和解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劳动纠纷与公司和解,是放弃诉讼双方解决的办法。劳动者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可以选择和公司和解,但是如果已经申请诉讼,那么和解必须撤诉。由双方自行和解。和解的特征有:
1.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2.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3.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
4.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可以两种方式结案: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或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没有将和解协议提交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从本质上看它仍然是私法上的行为。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公司职工的法定权利,在双方和解后是否可以继续仲裁,取决于职工个人,但是就仲裁结果有两种可能,第一,支持职工的仲裁申请请求;第二驳回职工的仲裁请求。如果双方和解那么双方之间应该签署书面的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上和解后,再主张权利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调解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一般对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适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法院调解(诉讼中调解)。
A-诉讼外调解特征:
1.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主持者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个人。
3.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为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B-法院调解的特征:
1.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2.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3.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
4.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问题比较常见。遇到纠纷可以选择调解,和解活着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后,也可以提出和解,但是和解后再次申请权利维护将不再有效力。如果已经提起民事诉讼了,又想与公司和解,原告一方需要撤诉,不愿撤诉则等待司法机关仲裁机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