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42
浏览

如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7 04:28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第15号)规定: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 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X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 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7 04:28
更新时间
2022-06-17 04:28

推荐内容

出口企业进项税如何做账?
贸易企业未取得进项发票就卖出怎么做账?
公司关于存货盘亏了,如何涉税处理?
是否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
济南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转出进项税是统计什么金额?
进项税抵扣税怎么计算
进项税不够用怎么办?
进项票是什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因进项发票问题如何办理延期?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