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只能针对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而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能流转。你前任公司对荒山的承包,也只是取得承包经营权,因为没有办理征地手续,土地仍为集体土地,使和权仍归村集体所有。 土地上的道路无法脱离开土地,属于土地配套,如果不办理征地,也依然属于集体所有,至于树木,如果是成片的树木,你应向林业部门申请颁发林权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这个条款规定流转的是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或使用权)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重点看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规定政府发放的林权证书是合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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