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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代数方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9:39
劳务分包在建筑施工企业比较普遍。基本上指人工费分包。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个税与当地规定有关,建安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发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税法中有相关规定.个税的比例与税局有关。总承包企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机构所在地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如果贵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收入总额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和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申报。个人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查看全部>>劳务分包在建筑施工企业比较普遍。基本上指人工费分包。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个税与当地规定有关,建安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发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税法中有相关规定.个税的比例与税局有关。总承包企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机构所在地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如果贵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收入总额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和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申报。个人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从上面的规定就可知道,在国内的建筑劳务分包不再实行代扣代缴了。从你的问题来看,你公司应该是从其他公司分包劳务。对方每月付你公司的款项,如果符合收入的定义,也就是说你的收入产生了纳税义务,达到了纳税的时间,那么就应该计收入并申报税款,否则就是预收款;付给民工工资,那是你公司成本费用,不能抵什么的。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9:39
1、劳务费 要交个税的2、一般的劳务费如果有支付单位的,则应该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3、如果对方未代扣代缴的,你可以自行申报缴纳。4、一般的劳务税率为20%,可扣除20%的费用。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9:39
稿酬应缴个税=(20000+3000)*(1-20%)*20%*(1-30%)=2576稿酬的次按版计,这是同一版的,收入计入一次内稿酬应缴个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9:39
需要的。1、营业税有关对预收款征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查看全部>>需要的。1、营业税有关对预收款征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你所说的是尚未办理权属转移,预收买房者的价款吧,根据新税法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销售不动产的,有合同的以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有合同但在合同前收到部分价款的,收到多少确认多少;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不动产的,取得的首付款按取得的日期确认收入,其余价款在办妥银行按揭手续时确认,销售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国税总局09年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房地产收入的税务处理,分为三种①委托方式销售开发商品,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商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②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商品,以买断价以收到开发清单之日确认收入③采取基价加分成方式销售的按计价和协议价谁高按谁确定。你说的这种情况有两种,一是预收受托代销方支付的销售款,二是预收购房者预交的价款,都应在本月末15日内向税务机关预缴本月已收价款,再与年终5个月内汇算清缴,如果提前完成销售注销公司应与注销公司6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9:39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四条规定如下: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所以这不是熟高的问题,出租的房屋必须从租计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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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3 20:10
更新时间
2022-06-17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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