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公司进行企业改制与重组的基本要求:
1、上市公司应为能够自主经营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公司;
2、上市公司拥有能够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管理层规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构;
3、上市公司能够有效地避免同行业竟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上司公司具备完善的自身主营业务,并通过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