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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允许母公司员工长期在子公司报费用吗?具体情况是:母公司在成都、子公司在重庆,但子公司有个部门在成都办公,为方便买成都的社保,这各部门的员工就在母公司发的工资,因这个部门是为子公司服务的,又把费用报销是报在子公司的。这样处理有没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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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应尽量独立报销费用。 如果确实是为子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在子公司报销。但如果税务稽查,应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笔费用确认是应该属于子公司的,以避免调剂利润及税收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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