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低于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工会经费则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认,比如依据《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闽工[2007]7号)规定,缴费单位在开业投产后的一年内成立工会的,自成立工会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开业投产未满一年又未成立工会的暂可无需申报缴纳。开业投产后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自开业投产满一年后的30日内,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若你司开业投产未满一年又未成立工会的暂可无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