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81
浏览

公司成立在地级市,想要新立县级市分公司、省内分公司、省外分公司,这三个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要求?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20 10:58

您好。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20 10:58
更新时间
2022-06-20 10:58

推荐内容

注销分公司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如何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工商注销流程?
分公司跟普通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向总公司交多少管理费?
公司董事或总经理能否兼任分公司的总经理或他公司的总经理职务?
李燕之前担任过齐鲁制药分公司的管理层?
池州资产评估公司哪家好?
宿州资产评估公司哪家比较可靠?
池州资产评估公司哪家比较好?
分公司注销申请怎么写?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