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我公司签订一服务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对方公司人员来我们公司提供服务,由我公司承担交通、住宿、餐饮等。那么会计做账可以将这些费用列入营业成本而不计入招待费用吗?
1 回答
您好! 要看这部分资金是属于实质性净投资还是属于无偿的拨款,如果属于前者,不属于政府补助;后者属于政府补助。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