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同是无效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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