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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扩展资料: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考资料:拆迁补偿_百度百科
有补偿。
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营业用房认定标准,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营业用房的补偿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补偿给实际经营权人是合法合理的。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既然办理了相关的法定经营执照等手续,其合法权利就一定要得到维护和保护。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有补偿。
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
有拆迁补偿的。
拆迁补偿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扩展资料:国有土地拆迁: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拆迁(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新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集体土地拆迁:
据有关人员透露,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专家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