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回答
注:各地区均不一,望参考
一、申请对象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辖区内创业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即2010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可申请)。
二、补贴标准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或服务清单;
4、《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
1、初审:申请人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服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企业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且以照片形式记录。审核时间应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公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在基本人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张贴并在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审核拨付:公示结束后,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大学生一次性企业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项资金支出账户中,再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