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流程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接收众创空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进行公示,并以文件形式公布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名单。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众创空间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广西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见附件2、3),并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备案资格。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指导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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