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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这么难啊,刚学完剪辑解说,就出来了版权问题,白学了么?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3-02-26 17:18

想把自媒体当职业,别做梦了,明明是一个喝汤的行业你非要把它当主食,怪谁呢?我入住头条70天,收入不足7元,中间一直很努力的更新,想素材,梦想出爆款,就算出了爆款又怎样?又能有多少收益?你可以篇篇出爆文吗?醒醒吧,头条也好,百家号也好,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就把它当朋友圈发,还有很多的点赞,我就感到心满意足了,想挣大钱,你来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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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你的作品啊。艺多不压身[捂脸][捂脸][捂脸]不白学你还可以录视频,拍别的

知识产权维权道路如何艰难?

知识产权维权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三方面,维权方式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维权主要是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进行投诉,该维权方式相对来讲比较简单,首先需要有证在手即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版权证书。其次需要证明权利稳定性,即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需要提供有利的专利评价报告,版权需要提供在先发表证明

线下维权主要分为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节或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前者并非利益关系很难落实,而提起诉讼周期较长,费用成本也非常高,小公司要么死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么是实在耗不起

很多人认为维权是大公司的事,其实也有很多以小博大的案例,除开法院诉讼案件成本高,现在通过电商平台做专利维权还是很方便的,只要技术过硬,权利稳定性强,还是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且国内专利维权环境趋势是向好的

1、主要是证据难

2、就是监管部门不给力。但是现在国家已经考虑到这方面,一直在为知识产权维权完善体制及监管力度

大家都说腾讯在“抄袭”, 却为何至今无人敢告?

无人敢告?不存在的。首先,早期的腾讯被告过,还吃过亏。其次,现在的腾讯有一套规避被告的方法和强大的律师团队,不太怕告。

被AOL告,腾讯换名字换域名腾讯是靠做ICQ汉化起步的,早先腾讯使用的是OICQ这个品牌,注册的域名也是oicq.com和oicq.net。后来AOL(美国在线)收购了ICQ,先礼后兵,在警告无效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腾讯公司毫无悬念输掉了官司。2000年的时候,美国法院裁定腾讯将oicq.com和oicq.net域名归还美国在线。腾讯将聊天软件从“OICQ”改名为“QQ”,并通过一系列努力之后拿下了qq.com的域名(2003年)。继续自己的社交软件征程,并大获成功。后来,腾讯公司反而发展很好,目前已经是世界级互联网巨头,而ICQ发展不太理想。腾讯战略投资的合作伙伴DST收购了ICQ,所以说,目前腾讯非但比祖师爷混的好,还能一定程度干预ICQ。风水轮流转啊!

所以,题主说的没人敢告是不存在的。早都被告过了。除此之外,搜狗等公司也都告过腾讯。并不存在没人敢告的情况。

腾讯的“抄袭故事”

说起“抄袭”,有网友把腾讯做过的“借鉴工作”做过一个小结。名单太长了!不过,正因为每一个公式中都有加上“马化腾”,所以,就不是法律意义的抄袭了。因为,腾讯公司都会重新制作产品,而不是照搬。会避免形成法律侵权,因此,很难被法律认定抄袭,这也是很难被告的原因。与其说是抄袭,不如说是山寨!一般情况,山寨不如品牌货质量好,所以很难形成气候,但是腾讯出品的“山寨”用户体验很好,以至于势不可挡!

马化腾否认抄袭关于外界指责马化腾的腾讯抄袭,马化腾有做出过回应!

对于“抄袭”指控,马化腾认为腾讯只是从事了别人做过的行业,并没有抄袭,而且别人也拿不出抄袭的证据,不然腾讯早就被告倒了。他有这么一段话:

“你做了车别人就不能制造车了吗?很多东西其他互联网公司都在做,因为我们第一个做得那么全面,所以压力全部压我们身上,随着时间推演,加上我们创新投入,新产品推出,这种质疑越来越少。”为什么很少有人告腾讯?腾讯的“借鉴”模式,就是利用庞大的用户量和腾讯强大的产品管理能力,发现市场上的好创意,然后自己做一个差不多的,甚至体验更好的产品出来。用户可不管你是不是原创,只要好用就行。所以,腾讯公司的这种策略屡试不爽,大获成功。

对于这种模式,讨厌腾讯的人会说腾讯抄袭。说腾讯是行业流氓。但是腾讯自己和亲近腾讯的人会以“微创新”形容。在互联网行业,互相参考借鉴的确很普遍,产品优化决定成败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只不过腾讯的主要业务都存在这个情况,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早期的腾讯攻击性比较强,什么都想自己做,树敌很多。因此,“抄袭者”、“创新流氓”的标签就被贴上了。虽然现在的腾讯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抄袭”这个标签还没有彻底撕下来的。严格来说,从法律角度讲,腾讯不是抄袭,他们的策略是没有问题的。除非直接抄代码,一般情况下,借鉴行为,法律很难责罚。法律要讲证据,要讲规范,认定“抄袭”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

发展到如今,腾讯的法务部门是非常强大的。对于被告,腾讯至少有三种方法应付。

他们会尽可能规避法律风险,借鉴而不抄袭,你就算告他也很难拿住有意义的把柄。

他们的法律团队会让你告赢他们成为艰巨任务,如果的确理亏,腾讯还有一种方法解决问题就是给钱和解。你告赢了拿得到多少钱,我现在就给你。可以以更容易的方式拿到更多钱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坚持去告他,打一场很可能赢不了的官司。

就算最差的情况,这个人不和解,而且也有 把柄和证据,除非你有雄厚的实力,不然腾讯拖都能拖死你。所以,真的跟腾讯打官司,并且占到便宜的人会很少,几乎没怎么听说过。“抄袭”的生存空间过度保护“专利权”会滋生“专利流氓”,过度宽松又会导致“抄袭泛滥”,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目前来说,我们的执法部门一般都只会对明显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决,类似于腾讯公司这种非“学习”,“借鉴”的行为,都不太会较劲。尽管,创业者会很不爽,但是没办法,如果不允许借鉴的话,很容易导致更多的问题,比如说创新受阻和广泛垄断出现。

腾讯的抄袭新闻一直都有,实际上各大互联网巨头都有这样的问题,而社交网络上也频频出现苦主维权的现象,这是一种大公司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一个比较痛点的部分。

实际上针对腾讯侵权或者是抄袭相关的官司也有不少,但是腾讯作为大公司,有比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的法务以及公关团队,会将这些事情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少,甚至在一开始他们都是踏着法律的边缘,让司法机关在判案的时候也无法判定他们抄袭。最明显的就是王者荣耀和LOL的相似度,其实大家都可以看到玩法上灵感的来源,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却不能构成抄袭。所以其实腾讯的侵权是有被侵权方提告的,具体的结果也可以去网上查证,互联网圈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然不够,所以更需要拥有版权的一方有更多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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