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已经出台有关信息管理方面的法律有很多,以下给你列举一部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 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5年5月30日)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2004年6月10日)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五条、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第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接入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前款所称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一般通过该网站所用服务器或者上级接入网络提供的该网站未即时删除侵权内容的信息记录作为证据
你好,很有可能是被广电封杀了,广电最近在封杀不是他们授权的机顶盒及网络电视APP、基本都是这个原因引起的。谢谢《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许可证。 二、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电视机终端用户传播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传播的影视剧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四、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应当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你好,很有可能是被广电封杀了,广电最近在封杀不是他们授权的机顶盒及网络电视APP、基本都是这个原因引起的。谢谢《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许可证。 二、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电视机终端用户传播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传播的影视剧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四、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应当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