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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减缓支付相关费用申请材料1,条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 费用减缓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名称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工作项目类别和服务类别按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办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持有人支付相关费用有困难,费用减缓请求2,需由市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专利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受理本市辖区内个人和单位共同要求专利费用减缓,(国家知识产权局个人在本市辖区内要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其单位有经济困难的,其他需提交材料申请表-受理-审核-出具缓释证书受理期限不收费标准不收费受理部门及市科技局受理地址宁德市知识产权局(陆谦路14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电话0593-投诉电话0593-。
范围(专利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求专利费用减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