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与同事合伙注册了一个公司,注册资金3万,他占2万是法人,我占一万是监理,公司注册以后,由于公司资金问题,又加入另一合伙人,并且三人共同扩大股份,连注册资金总共15万,分别占40、30、30%,但是第三人的股份并没有在工商注册的企业章程中加入,只是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其后,这两人又在别的公司中入股,并且该公司与我公司经营范围有冲突,是竞争行业,现在我们已合作一年了,现在我以考上公务员为由要求退出我的股金,拿走我应得的红利及工资,但另两人百般推托,本应拿回总共9万多,他们竟然只给6万,我们觉得太欺负人了,我们不想打官司,这样对我不利,因为现在公务员还在试用期阶段,我怕影响不好。各位谁能帮助我,让我顺利地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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