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文章他发表,署名却是别人了!我是罗盛武,广西凤山县高级中学高中语文教师。2007年6、7月间,我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湖北大学的《中学语文》杂志社投寄了我的论文《论高中语文教学的情感体验》一文,没有登载。之后,我把此文投往《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并得以发表在此刊第8期下旬刊上,同时参加了《中学语文教学通讯》举办的全国中学语文教师教学论文大赛获一等奖。前两天,我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我这篇文章,署名竟然是山东一个叫刘晶晶的教师,文章发表在湖北大学的《中学语文》2007年10月刊上。我推测,出现这样的事情,原因只有一个:要么是编辑老眼昏花,弄错了作者;要么是编辑一时糊涂,把我的文章买给了别人。不管怎样,湖北大学是堂堂学府,是学术圣地,文化摇篮,不该出现这样的误差。也许,一篇文章对于大学大学者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这样一个中学小教书匠而言,一个字就是是一滴心血。我也知道,当今世道,类似刘晶晶剽窃他人作品的事也不是个别例子。但,人家为一元钱尚且要上法庭打官司,我能为自己的文章被一个陌生人占有而无动于衷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希望湖北大学《中学语文》杂志社体谅我的心情,查清此事,给我一个合理解释,否则,我会很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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