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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发传单的侮辱罪的治安处罚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49
如果你是为了向领导反映情况才提交的材料,则不应该处罚你,详情可提供有关证据向当地律师咨询。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49
     。。。。。。我要问的是散发传单是如何认定的,至少应该有证人吧,如果按老公的询问笔录做为证人合理吗?能不能认定我和老公是属于共犯?对于我的陈述和申辩不理睬就做出拘留决定合法吗?我们是按情节较重的处罚,情节较重有什么标准? 回答: 看了你的案情介绍,谈以下个人意见。     1、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样,仅仅是“把一封信给镇传达室的人让其转交给该女孩”,则你的行为肯定构不成侮辱行为。派出所对你的任何处罚都是错误的。 2、公安机关认定你散发传单,必须要有相关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实施了散发行为。  比如收到散发传单的证人的证言。 3、你老公的相关询问笔录,如果可以证明你散发了传单,也是可以作为证明你实施散发的证据的。  否则,没有关联性。 4、能否认定你与你老公构成“共犯”,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意、是否实施了共同的散发行为。   5、你的陈述和申辩,也是诸多证据的一种,当然,最后的认定,必须以查证属实的证据来认定。 7、关于侮辱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一般以多人、多次以及后果严重作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   8、个人认为,行政复议不一定有作用,你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友情提示:建议你最好委托一个让你放心的、敬业的、能力较强、口碑较好的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49
我靠 什么都往这里发啊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49
哎,真他妈的让人生气,普通老百姓肯定是斗不过政府的人的,他们官官勾结,想说你犯罪就是犯罪,前段日子,不是冤枉好人杀人的事情曝光了嘛,就此逼供,应让人家承认犯罪。不过我也觉得纳闷呢,为什么一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好好的,没事做,偏要说和你老公有关系,还索要钱财呢,我觉得好奇怪哦,若没此事,她没必要这样吧?难道政府的女工作人员素质都那么下贱?如果真是这样,我们鄙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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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4:49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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