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今冬,我家与邻居家合买了一车煤,除去两家自用和一些亲戚用,还剩余10多吨。于是贴了一张广告,但没过几天,工商部门来人,下了通知,说是无照经营,但公务员同志也说了实在话,说我们的这种行为属轻微程度。通知说三天内到工商部门结案。我不太清楚,这个行为,现在被定型为违法吗?[然而,我最想知道的还是,会怎么处理?]怎么个轻微法?我在网上看到,有免于罚款的可能,或者从轻处理,但如何才能使处罚最小化?这种情况如果非要罚款,金额会在多少,如何判定的呢?[煤炭并无售出]这几天就要去工商局了,所以希望能得到有指导意义的回复,谢谢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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