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动性风险的套期,即规避的是未来现金流量风险。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2、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应当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相吻合,并在套期开始时就在风险管理有关的正式文件中详细加以说明。 在这些正式文件中,企业应当就套期有效性评价的程序和方法、评价时是否包括套期工具的全部利得或损失、是否包括套期工具的时间价值等做出说明。常见的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有三种:(1)主要条款比较法;(2)比率分析法;(3)回归分析法。 3、当对套期的评价符合这三种方法之一的评价标准时,即为现金流量中的有效套期,否则为无效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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