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得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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