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业务和保理业务 一、银行保函业务 (一)业务简介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二)业务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 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 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三)、业务种类 1。 投标保函;2。履约保函;3。预付款退款保函;4。借款保函;5。租赁保函;6。付款保函;7。来料加工保函;8。 质量/维修保函;9。海事保函;10。补偿贸易保函;11。延期付款保函;12。海关保函/免税/关税保付保函;13。 代理行转开保函。 (四)、办理手续 1。 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 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担保等;6。 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二、保理业务 (一)、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1。 保理关系框架和保理关系人 销售商 是指采取商业信用形式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从而拥有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 购货商 是指以商业信用形式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并承担责任的企业。 应收账款 是指购销双方在真实贸易背景交易的基础上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额而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2。保理的功能 主要系列有:销售分账户管理、货款回收、信用控制、坏账担保、贸易融资 3。 保理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根本的区别是银行对购货商行使权力的条件和方式不同。前者是银行在应收账款到期时以债权人身份行使权力,后者则必须是在销售商不按期归还贷款的前提下,银行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行使权力。 4。信用风险担保 是指销售商与银行鉴定保理协议后,银行为购货商(债权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购货商(债务人)资信情况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销售商已在核定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银行提供自身确认的保理额度内的风险担保。 (二)、业务种类 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划分,有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1。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是指销货商将符合保理协议约定条件且经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约定应收账款债权不能如期足额回收时,由销售商负责等额回购(含置换),银行对销售商有追索权。 2。 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是指销售商将符合保理协议约定条件且经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债权售与银行取得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 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购货商因财务或资信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时银行业必须按其确认的保理额度向销或商支付全额保理款项。 若银行已向销或商提供了 保理项下融资,银行无权向销或商追索融资款。 3。公开保理(明保理 ) 是指在应收账款债权从销售商转让给银行的同时,通知购货商债权转让的事实,在票据上写明货款付给银行。 4。隐蔽保理(暗保理) 是指不通知购货商债权转让的事实,按一般程序收款,不再票据上写明该票据是在银行承办的,不突出保理银行的名称。 (三)、业务流程 ●办理保理业务的条件 1。 办理有追索(回购型)保理的,销售商应具备的条件: (1)信用等级再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纪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大,有较强的回购能力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4)应收账款的期限、地区、客户结构合理; (5)符合工行的要求的其他条件。 2。办理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业务的条件 首先应具备上述办理回购型保理的条件,此外还应符合: (1)购货商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纪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无拖欠销售商货款和其他不良纪录; (3)原则上要求提供担保: ①具有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险。 ②《财富》杂志当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企业提供的购货商付款担保。 ③穆迪公司评定的Aaa 、Aa、A 级企业或标准普尔当年评定的AAA、AA、A级企业,基于工行有代理关系的一、二类国内外商业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担保或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 (4)销售商提供的银行定期存款(存单)或有价证券质押。 (5)销售商与银行按照商定的比例承担坏账损失。f应有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3。 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的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算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不受抵销权、质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其中叙作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适度、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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