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角度讲,公司的人事变动问题应该做到谨慎和平稳。当公司的管 理者发现某部门经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忙于做撤换的决定,而 ^应该有一个“工作考察期”。在工作考察期中,管理者有目的地交给部门经 理几件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的内容、目标、所授权力等非常明确(管理 者最好有书面记录),以便对该部门经理的岗位工作能力进行客观的考察。 如 果部门经理能比较顺利地完成这些工作,则说明部门经理具备本岗位的工作 能力,管理者原先对部门经理的评价有误,工作考察期可以结束。如果部门 经理无法顺利地完成这些任务,管理者就应该与部门经理就这些任务的进展 情况和工作方法进行沟通,以此来了解无法顺利完成任务的真正原因。 当然, 部门经理有可能将原因归结为客观原因,这就需要管理者进行认真的分析, 判断出问题的真正症结。如果确实属于客观原因,管理者应该将工作考察期 延长下去,继续安排工作任务,进行工作能力考察。 如果属于岗位能力原因, 管理者就要权衡:是进行培养,还是进行撤换?如果决定撤换,管理者就需 要开始选择继任者,并安排继任者以“部门助理”或其他身分协助部门经理 工作一段时间,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 与此同时,管理者应该认真地考 虑一下如何挽留将被撤换的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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